荷妮Renée

飞鸟将至,而我离去。

宿醉之后。感觉血液里还流动着残留的酒精。

喝下一口鸡汤,好香。


好久没喝酒。和仲可爱、威威聚在一起,初衷便只是为了一口酒。长驱直入后半夜,半醉半醒地聊着。这世界啊,除去恶意栽赃与人心明晃,所剩率性无多,身边都是真假难辨的好人相互扶持着。你知道,你的好友也知道,于是,大家都肆无忌惮地扒掉面具,颤唇相诉,也撒欢打滚,酒肉横过放开胆子交心。是信得过的人,所以从不必担心,在酒精麻醉下暴露的软肋,会被当作伤害彼此的利器。

酒劲儿一起,必然痛哭一场。

大概也是因为这个原因,我只愿意在知根知底的好友前敞开了喝,然后敞开了痛哭。

实际上啊,我依赖这种醉后痛哭的快感。

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,发现自己原来是多么不擅长表达自己。冷风凄厉的人生啊,要忍受生活与梦想漫长的剥离,也要忍受善良几经奔撞、恶行反倒处处有路,明白生病噩梦乃是最常事。纵有千万种不满。在清醒的时刻,也不过是过嘴的一声叹息。

唯有趁着醉好的午夜,把委屈一点点逼出食道,打一个响亮的酒嗝。


愈是喜欢和不安分的人做朋友。抽烟喝酒,绝对不忸怩。

骨子里是浪子的性子,各种不羁的人都对我极具吸引力。始终是没有放弃过一种明知不可能的企盼,企盼能够年轻无畏,要抽烟,要撒酒疯,要没有爱就没有了一切,做大敌当前也行乐到死的人。

昨晚初相识的女生在我对面席地而坐,说起爱人满眼温柔,提及仇人怒目切齿。把爱恨说得门儿清。就那一瞬间,我想,我要和她做朋友了。


下午送仲可爱走,和她并排坐在752路公交车上,摇摇晃晃,我突然很想抱一抱身边这个人。四年来,我们袒露一切。知道我再不堪的事,再不堪的样子,她也可以平静地面对我,接纳我,爱我。

“诶仲娇,我想喝酒啊。”

“喝!”


“温柔热爱生活的人,只要有一些甜头就能让他们不计前嫌地回到人群中,继续热烈而真诚地活着。”

我一点也不想成为一个老于世故的大人,面无表情地生活像是凌晨街头光泽寡淡的路灯,在人生的单行线一路暗下去。我注定无法洞穿世事,注定要一次次撞上生活干裂的墙头。但是庆幸,身边有这样一群好友。和他们喝下一口酒,我就还能够踉踉跄跄往前走,和狗日的人生拼一个你死我活。


既然醉也醉过了,哭也哭过了,也该真正原谅自己了吧。

酒杯相碰的每一刻,就注定,那些折磨我如此之久的回忆,迟早要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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